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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,按照《条例》划定,单元该当按时、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,对于单元欠缴的工伤保险费,该当自形成欠缴之日起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市社保中间提醒泛博参保单元,应实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,若有欠缴应尽早补足。
市社保中间相关负责人介绍,依照本市社会保险征缴营业流程,每个月对上月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收缴,即2011年2月份收取1月份的各项社会保险费,如收缴未到位,2月份会形成欠缴。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划定,自3月1日起起头对欠缴的1月份工伤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,4月1日起对欠缴的2月份工伤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,以此类推。
据统计,今朝全市1月份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单元达8745家,占全市工伤保险缴费单元总数(17.3万家)的5.1%。
资讯来源: 才高八斗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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